1.
按照教务部[2018]1号“查重文字复制比合格线”规定:理工科≦30%,文科≦35%,未达到此要求的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参选优秀毕业论文查重文字复制比合格线为:理工科≦20%,文科≦25%。
2.
论文查重须由指导教师在系统内点击“提交论文查重评审”完成。学生提交论文须为word文档格式,建议论文提交格式为word97-2004文档(文件后缀为“.doc”)。系主任或指导教师须确定学生论文查重复制比符合要求后,才能指定论文评阅教师和进行相关论文答辩程序。系统设置每个学生论文查重次数为3次,因此所提交学生论文应是经教师修改后的定稿论文。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提交查重检测的论文做为论文终稿。
3.
学生在指导老师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以附件形式(须为word格式)提交符合“深圳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的毕业论文,以及诚信声明扫描件和文献翻译(含原文)电子版。
4.
4月21日(星期日)前学生按照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在学院在系统设置内的日期,提交毕业论文正式稿。
5.
4月25日(星期四)指导教师评阅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给出建议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及评语。
6.
4月25日(星期四)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设置指定答辩秘书(教师,不能是学生);答辩秘书线下安排答辩小组的答辩时间、地点,并且通知相关人员。
7.
4月25日(星期四)前专业负责人或指导老师指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教师4月29日(星期一)前评阅毕业论文并给出建议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和评语。
8.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0日(星期五)期间各系举行2019届毕业论文答辩会。
9.
5月13日(星期一)各系就本届毕业论文的特色与成绩分布,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写出总结。学院答辩委员会完成毕业论文最终成绩评定,得出优秀毕业论文(A+及A)名单。
10.
答辩秘书在5月15日(星期三)前录入学生成绩,在系统中录入成绩同时必须以附件形式提交成绩考核表和答辩记录表的扫描件,毕业论文录入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系统自动转换为八级等级(A+、A、B+、B、C+、C、D、F);每个专业成绩优秀(A+及A)的学生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其中A+比例不得超过2%。
11.
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后,答辩秘书将有相关师生签字的学生诚信声明、答辩记录表和成绩考核表的纸质版进行汇总整理,交学院教学秘书归档留存。
12.
根据评阅人意见及答辩小组意见,需要学生修改毕业论文的题目,就仍由指导老师提交任务书更改申请。如论文题目无需修改,但需要修改论文正文内容,则学生修改后直接提交毕业论文修改定稿,指导教师再次提交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提交查重检测的论文做为论文终稿。
13.
获得A+的毕业论文直接列为当届深圳大学百篇优秀论文,学校将对论文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