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根据《数学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2024修订)》的要求,团组织可推荐优秀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我院年龄满18周岁且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完成党团组织分配任务的优秀共青团员。(注:大一新生第一学期不参加“推优”;从其他学院转入我院的团员青年发展入党,原单位团组织如已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的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推优”)
二、推优条件
必须在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具体条件详见《数学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2024修订)》第二条。
三、推优程序
(一)团支部在全面了解本支部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党团活动参与度、志愿服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优”条件,初步提出符合条件的团员名单,并向党组织汇报,听取党支部意见。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2/3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原则上,学院团委需指派组织实践部成员参加团支部“推优”大会,监督整个推优程序。
“推优”大会的程序:
1.由团支书宣读“推优”条件,介绍“推优”工作流程,介绍符合条件的团员基本情况;
2.推荐对象作自我介绍总结,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方面的情况;
3.支部成员对其进行全面考察、民主评议。团支部全体成员以不记名投票(附件1)进行表决,当场唱票,一人记录,一人唱票,两人监督;
4.宣布“推优”结果,表决赞成票需超过到会团员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方可列为“推优”对象;
5.团支部(团支书)根据表决通过的推荐结果填写《数学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测评表》(附件2)及《深圳大学团员“推优”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院团委留存),电子版发送至s_y_zuzhibu@163.com,报学院团委审核。
(三)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公示。
院团委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后,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推荐对象所在的上级党组织。如果征得的多数意见与团支部意见不一致,应责成团支部重新考察,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再向推荐对象党支部推荐。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团支书在5月26日前召开团支部大会,做好“推优”工作,并于5月26日前将《数学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测评表》(附件2)及《深圳大学团员“推优”登记表》(附件3)交至院团委(汇星楼432)。
2、5月28日将对“推优”对象进行公示。
3、严格把关。各团支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推优”程序和条件,强化“推优”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把优秀的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如有疑问,可向院团委咨询(肖老师,汇星楼432,0755-26538975)。
共青团深圳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